一、基本规则
(一)自然张数(无汇总)
1、每一张独立原始凭证(发票、收据、银行回单、合同、审批单等)算 1 张。
2、大纸折叠、复印件、照片、打印件均算 1 张。
(二)汇总 / 粘贴单(有汇总)
1、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支出凭证、粘贴单:整体算 1 张。
2、报销单上已注明 “附单据 X 张”,记账凭证附件只记1 张(报销单)。
例:1 张差旅费报销单 + 30 张车票 → 附件张数 =1。
(三)收付款业务(特殊)
1、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汇总表 + 所附原始凭证全部计数。
例:报销单 + 发票 + 银行回单 → 附件 =3 张。
(四)可以不附附件的凭证
1、结账凭证(结转损益、计提折旧等)
2、更正错误凭证(简单的更正凭证,且摘要必须注明查到原始凭证号码)
二、实务计算清单
1、费用报销 / 转账类
报销单 / 支出单:1 张
粘贴单(含多张小票):1 张
审批单、合同、验收单、入库单:各算 1 张
2、收付款类(银行 / 现金)

银行回单、进账单、支票存根、收据:每张算 1 张
报销单 + 发票 + 回单:全部计入
3、共用原始凭证(一源多证)
原件附在主凭证(附件数含原件)
其他凭证注明:“附件见 × 号凭证”,附件数写 0 或注明
3、分割单(共同负担)
原始凭证分割单算 1 张附件
4、电子凭证
电子发票打印件、电子回单打印件:算 1 张
例子:
三、一句话速记
没汇总按张数,已汇总算 1 张;报销转账看汇总,收付款全算上。
四、常见易错点
把报销单 + 小票一起数 → 只算1 张报销单
收付款只算汇总表 → 汇总表 + 原始凭证全算
复印件不算 → 复印件算 1 张
结账 / 更正凭证也附附件 → 可以不附(对于更正凭证,摘要写清楚原始凭证号,公司对于此类更正无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