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六名男子被控性侵一名聋哑亲属的案件中,当受害者指控其中一名兄弟在她7岁时对她实施强奸,而当时该兄弟年仅4岁时,控方面临一个“毁灭性的难题”。陪审团被告知了这一情况。
周二,中央刑事法院继续审理这六名年龄在32岁至55岁之间的男子的案件,控方进行结案陈词。高级律师卡尔·芬尼根向陪审团概述了其委托人的案情。
这六名男子共面临20项指控,其中16项与主要申诉人有关,她是一名聋哑人。他们是她的三个叔叔和三个弟弟。据指控,虐待行为发生在1995年至2014年间的19年期间。出于法律原因,所有当事人的身份均不得公开。
芬尼根的委托人,在案件报道中被称为被告C,被控10项罪名,涉及对主要申诉人(其姐姐)以及两名妹妹的性虐待。最初他被控45项罪名,但陪审团被告知,上周公诉主任撤销了其中部分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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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根表示,针对其委托人的指控“现在已截然不同”。他指出,剩下的10项指控中,没有一项与审判开始时宣读的相同。他说,有三项指控是“全新的犯罪行为”,仅在主要申诉人在庭审中作证时才首次提出,而其他指控中的日期也已更改。
关于涉及主要申诉人的指控,芬尼根表示,所指控的行为、发生地点、涉及者的年龄、家庭情况、他们居住的地方以及申诉人居住的地方都已改变。
被告C对三项强奸罪、两项肛交强奸罪和一项性侵犯罪不认罪,所有这些罪行都据称在2003年至2010年间针对主要申诉人实施。陪审团被告知,她是他的姐姐,聋哑且脆弱。
芬尼根提到,主要申诉人在庭审中作证称,被告C在她7岁时强奸了她,这意味着他当时只有4岁。“当被问及他是否可能在4岁时强奸她时,她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而是回答说:‘是他的错,’”芬尼根说。
“这对控方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问题——指控一个4岁男孩强奸了一个7岁女孩。”
他提出,陪审团被要求“忽略这一点”,并被告知“不要担心年龄、日期和时间”。
“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说法,一个人要怎么为之辩护?”他说。
他还提到主要申诉人的证词,即被告C在她11岁、他8岁时,在花园里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
“一个11岁女孩和一个8岁男孩之间强迫的性行为,即使可能发生,会在夏天定期在庄园花园的一张床单上进行,而没有人看到吗?”芬尼根问道。
他说,辩方在交叉询问主要申诉人时非常谨慎,提前提交问题并划分主题,以避免混淆。
“当她说(被告C)在相关时间只有4岁或8岁,当她说这是他的错时,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怎么可能对你们有任何意义?”他说,随后补充道:“你们不能判定那些难以置信的指控成立,而这些指控就是难以置信的。”
关于其他两名姐妹提出的指控,芬尼根说,申诉人2告诉法庭,她的记忆是“混杂的”,她“不确定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自己脑中创造的”。
关于这位申诉人,被告C否认了一项在2005年至2006年间对她(当时是儿童)进行性侵犯的指控。他还对两项在2015年至2018年间强奸她的指控不认罪。
芬尼根说,申诉人2还曾对另一名兄弟(未受审)提出性虐待指控,但在她表示那实际上是一场噩梦后,她没有继续追究。
关于申诉人2提出的指控,芬尼根告诉陪审团:“怀疑不够,担心不够,可能性、概率不够——你必须确信。”
关于第三名姐妹,被告C否认了一项在2010年至2014年间对她(当时是儿童)进行肛交强奸的指控。芬尼根说,这位申诉人告诉法庭,她根本不认识她的哥哥,法庭得知他住在亲戚家。
她告诉法庭,有一天晚上她在床上醒来,发现他在对她进行肛交强奸。辩护律师说,她观察任何在场者的机会是“短暂的”。“一个被惊醒的孩子瞥一眼就能确认身份吗?”他说。
他指出,申诉人3说她确信是被告C,“但也根本不认识他,没有和他一起长大,与他接触极少,几乎没见过他”。他说她无法可靠地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不知道他那天晚上为什么在房子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他说,陪审团不能安全地据此或针对被告C的其他指控定罪,并敦促陪审团宣告他所有罪名不成立。
结案陈词将于周三继续,法官卡罗琳·比格斯主持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