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国务总理韩悳洙因参与12·3紧急戒严事件,在一审中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但在上诉审判中减为15年。7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1部(主审法官李承哲)作为内乱案件专责审判庭,就韩悳洙涉及参与内乱重要任务的案件举行了上诉审判的量刑听证会,并作出了裁决。
上诉法院表示:“作为总统的首席辅佐官和行政机关的常务副首长,韩悳洙有责任协助总统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并制衡和控制任何非法用权行为。”法院补充道:“他曾于1972年服兵役期间和1980年任经济官员期间,亲身经历过违宪违法的紧急戒严措施和内乱局势,深知这些状况可能造成的广泛混乱、严重性和严重程度。”
法院指出:“尽管如此,韩悳洙放弃了其职权和地位所带来的重大责任,转而与内乱势力同流合污,试图为其建立程序合法性,并实施后续犯罪以掩盖罪责。他的罪责极其严重。”法院进一步批评道:“从调查机构到本院,韩悳洙屡次声称‘因戒严冲击不记得’,并承认销毁了与戒严相关的文件,显示出急于逃避责任或作出不可信陈述的行为。即便考虑到他在法庭上表示‘对国民和历史深感责任沉重’的陈述,这种行为也无法被原谅。”法院总结道:“对韩悳洙而言,与其罪责相称的严厉惩罚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法院也承认:“没有证据表明韩悳洙在此案中预先策划或系统性地领导了内乱,或者作出了更积极的参与。”法院强调:“当国会通过解除戒严的决议时,韩悳洙作为总统代行职务,召集并主持了国务会议以解除戒严,并在约六小时内作出决议。”法院在量刑时还考虑了韩悳洙在戒严事件前超过50年的公职生涯、作为前国务总理对国家的贡献,以及他获得的多个勋章和表彰。
韩悳洙面临参与内乱重要任务的指控,原因包括在12·3戒严宣言前主持国务会议、敦促国务委员出席,并为戒严建立程序合法性提供帮助。他还被指控制作并签署戒严宣言后的封面文件,从而伪造和使用虚假公文;以及在调查开始后下令销毁该文件,违反了总统记录法和损坏公共文件。此外,他还因在尹锡悦前总统弹劾审判中作伪证,声称“未见过戒严公告”而受到伪证指控。
法院维持了对韩悳洙的大部分指控,包括参与内乱重要任务。但法院撤销了与他“未见过前任国防部长金容铉将戒严相关文件交给前任行政安全部长李祥敏”的陈述有关的伪证指控,与一审判决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