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畜牧技术推广,草原改良,畜牧业资源保护,畜牧业执法监督,畜牧业质量监督,畜牧业标准化管理,畜牧业项目管理,畜牧业许可证管理,畜牧兽医器械产品登记,畜牧业兽医器械产品进出口登记,畜禽品种登记,水产渔政工作。
二、部门情况 畜牧水产局机构情况为:内设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站、县动物疫病疾控中心、县饲料饲草站和水产渔政股六个职能站所以及15个乡镇畜牧水产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屏山县畜牧水产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98.07万元,安排支出798.0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畜牧水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畜牧水产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43.06万元,是用于保障畜牧水产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5.01万元,是用于保障畜牧水产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事业发展工作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防灾减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以及其他农业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