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23年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及辞任做了全新规定。对于已经任职的法定代表人而言,如果公司本身不同意法定代表人更换,该人员应当如何正确辞去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呢?下面我们做实务操作步骤做一下讲解:

一、完成董事、经理职务辞任并留下辞任证据
依据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职务由董事或经理担任。实务中大部分法定代表人实际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经理)担任。其如果要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实际首先要操作的就是辞去其在公司中的董事或总经理职务。

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依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如果要变更法定代表人,尤其在公司不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对于当事人而言要首先完成董事或经理的职务辞任操作。注意该操作不仅简单的完成辞职,而是要正式向公司的委任机构发出辞任通知并留下已经发出辞任通知的证据。例如,如果董事长兼任法定代表人,当事人如果担任的是上述职务,则需要向董事会发出关于辞任董事长辞任的通知并留下已经发出辞任的通知的相关证据。这里需要注意实务中有的董事长实际由股东任命完成,对于此种情况,还需要同时向股东会各股东发出辞任通知。


二、满三十日后,书面要求公司完成变更登记
依据公司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建议当事人此时同样留下关于要求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证据。公司逾期不办理可以向公司登记机构投诉。

三、如何正确提起变更法定代表人之诉
公司如果拒绝做上述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此时应当如何列述被告呢?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此种情况下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并未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诉讼应当以变更手续中应当以哪一方为申请变更主体来确定。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实际属于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对于该类事项的责任人实际系公司而非其他主体。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实际实施变更的主体仍然是公司,公司显然应当属于被告。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实际还需要首先确定董事、经理人选,故而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仍然具有重要的配合义务。对于当事人而言在发起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诉讼时在起诉公司的同时还需要起诉各股东及董事,以便在强制执行时方便完成实际操作。如果只是起诉公司,将导致强制执行程序中仍然无法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