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务局: 现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
人社部发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贯彻落…